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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兔眼迷离 第14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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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得论起从哪来,其实她与薛凌八九不离十,皆是平城付之一炬。连场景也相似,一个捏着一枚白玉鬼工球去当铺换花销,一个拿着俩张银票换碎银。只是薛凌再是仓皇匆忙,终不减从小养出来的举止气度。

那掌柜的瞧出薛凌不识货,也只当她是家里好东西见多了,不知柴米贵罢了。赚个黑心钱已是撑破了胆,断没生出过要欺了薛凌的心思。

含焉却没这般好运气,众生百相,莫说与薛凌相提并论,便是与和她一起在胡人地头流落辗转的汉妓放在一块,含焉仍是里头最为胆小的一个。

犯而不校,唾面自干。人长成什么样,总是有迹可循。姚是平城周边大姓,在她生活的小庄子上,人与人这一辈若没有血缘,往上多数几代,总能抓出来点沾亲带故。

梁越往西北,地越苦寒,百姓自然不比鱼米之乡富裕。梁成帝在位时,过不了冬的赤穷之家虽是极为罕见,但青黄不接却是载有一次。虽没严重道需要朝廷拨粮赈灾的地步,但家家户户总得勒紧点裤腰吃饭。

平安二城既是在最西北处,个中艰难可见一般。若非如此,当初薛凌见到安城那一粮仓精米也不会忍不住咬牙,只她当时不知平城无战不得要粮的缘由罢了。

含焉既生在平城,日子也就过的和那些人大同小异。可于个人而言,这一丁点小异,足以一生都不同。在家家都要靠着老爷家的几亩租地或者原子上野物讨活路的时候,含焉的爹在一家生意人里谋了个账房的活计。

除了旱涝保收为家里存了些余钱外,男人得跟着东家走街串巷南来北往的跑着,一年到头没几天在家。因此,含焉家里人丁稀少。幼弟未长成,祖母年迈,娘亲一个妇人要操持里外,大小事只求个安乐祥和,哪能跟薛凌一样,去在意低头不低头。

如此耳濡目染,含焉自是一身恭顺。太平无事的年景里,这性子在那片地,十里八乡都有名。她五官本就颇为清秀,三餐无忧又养的肤色极为白净,不似寻常农家面黄肌瘦。

加之姚家从小请了先生跟着识文断字,书卷气惯来衬人。一到了女孩子长开的年纪,婷婷袅袅低眉,黄花嫩蕊堪怜……(卧槽……我在写什么!!!!!反正我也不记得在哪读到的了,先这么着吧。)

没准薛凌躲在平城角落里翻话本子时,纸上所书的妙龄佳人,拿含焉的脸套上去,也能称的像模像样。

一朝凄风苦雨后,被掳的汉人女子,应是成千上万个含焉。只是胡人没有多余的粮食来养毫无用处的牲畜,看不上眼的,或取其毛皮,或就地宰杀。能被带回鲜卑王都,起码得是个奇珍异兽。

幸与不幸,是相对而非绝对。横死无疑是人间惨事,偷生却是各有论调。能活成什么样,也是各有造化。除了死在鲜卑王宫大牢里的珍珠,兴许还有黄金,白玉,翡翠之类的。

流落的久了,大多就记不住自己原来姓甚名谁。

含焉不是没忘过,她身段娇如弱柳,是典型的汉女长相,且更似中原以南的汉人些,鲜卑王都着实不多见。

王宫里的人亲自来挑货,窑子掌柜心知人一走大概是回不来。绝佳的摇钱树,他自是不太想放手,故而并没把含焉推出去。

前路何方,含焉并不知道。机会稍纵即逝,由不得人多作考虑。胡人无纺织手艺,薄纱绫罗都是从中原讨来的,下九流的地方,更是没什么好货。夏季纱衣生硬,线头能将人的皮肤划出一道道红痕来。

原是无需刻意,衣料既如此不服帖,只许稍稍松了系带,就是大片春色昳丽。

放在三年前的梁境里头,你家女儿委身于胡人这种话说出来,怕是她那好脾气的娘亲也能三天三夜骂不绝口,谁也没想到,有一天,这倒成了奢望。

她一刻心狂跳,战战兢兢跟着进了宫,又被拎到马背上扔到石亓面前。一抬头,羯族的小王爷眉眼深邃,身体修长。弱冠之龄的少年郎,如果不是个胡人,子之于归,原并无大防啊。

她设想中的终结没能如期而至,薛凌将那鲜卑人一剑封喉,而后石亓拔刀相向。

含焉求着薛凌时,不止是哀伤,还有羞耻。连她自己都惊讶,居然还能生羞耻这种情绪来。三年花开任折,她哪里还会有什么礼仪荣辱。

大概就为着这一点羞耻,她没能如薛凌想象的那般对着死亡口不择言,为着这一点羞耻,她带着些不安,小心翼翼的跟薛凌讲“我叫含焉。”

羞耻感没什么不好,它能让一个人尽可能的避免做出畜生行径。然自省即可,自责即过。人必自轻自辱,而后人辱之。仍是为着这一点羞耻感,含焉无法正面回答银庄掌柜的问题。

她从哪来?从胡人身子底下爬出来吗?

含焉压根没注意到那掌柜比她还方,只顾低了头,声如蚊吶喃喃。扭捏片刻,抬起脸,却是俏脸红透。张着嘴半天,“我……”字于唇边绕了几个转也没“我”出个所以然来,那掌柜先是慌乱,后又吃惊,渐而若有所思,到最后已是明显变了脸色。

他也未必是什么恶人,只瞧着含焉年纪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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